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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取消《留学回国证明》,关注免税车申请条件新变化
发布时间:
2020-09-17
来源:
留学生免税车
根据9月17日教育部发布的《关于取消<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的公告》,我驻外各使领馆自2020年11月1日起不再受理开具《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申请。在此提醒广大留学回国人员,请妥善保存教育部公告第二条列举的各项证明材料,以备回国后办理学历学位认证以及就业落户等有关手续。另外,海关总署尚未针对取消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后的免税车审核条件和提交材料作出回应和调整,敬请关注中汽总免税车官方网站及微信公众号“留学生免税车”,我们将第一时间发布海关总署的相关规定。 《教育部关于取消<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的公告》如下: 教育部关于取消《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的公告 教育部 2020.9.17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减证便民、优化服务的决策部署,深化“放管服”改革,简化留学回国人员办事程序,方便广大留学回国人员工作和生活,教育部决定取消《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现公告如下: 一、自2020年11月1日起,取消《留学回国人员证明》。自2020年10月1日起,驻外使领馆不再受理开具申请。2020年9月30日前已提交申请的,驻外使领馆根据留学人员意愿提供相应服务。已经受理、使领馆开具时间晚于2020年11月1日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仍然有效。 二、《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取消后,相关部门和单位根据实际需要,可通过留学人员提供的国外院校或科研机构录取材料、国外院校颁发的学位证书或毕业证书、国外院校或科研机构出具的学习进修证明材料或留学人员自愿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认定留学人员身份和经历,可通过留学人员护照及签证、出入境信息、回国行程票据等确定留学人员在外留学期限。 为避免海关政策变化影响留学生申请免税车,中汽总免税车温馨提示:建议已经回国并已开具《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的同学们尽快联系我们办理免税车申请手续;尚未开具留学回国证明的同学也尽快联系我驻外使领馆教育处办理,各使领馆在9月30日前依然受理申请开具留学回国证明。 北京中汽总回国留学人员购车服务有限公司 留学生免税车服务热线:13322271028 http://www.dlmianshuiche.com 大连市中山区人民路安乐街28号三层 微信公众号:留学生免税车 |